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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谈洪俊 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期间,我写了不该写的文字。现在想起来很后悔,感到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我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以后要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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