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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好强 我曾于7.20到省城上访,没见到省领导就返回了。火车开一半时,有人非法押送我们,到站了我们就被非法押上了刑警的车。后来它们通知各地派出所,第二天单位和派出所都来找我,让我写“材料”,我说不会写,它们就代我写了。有一次,单位找叫我签名,我什么都没说就签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今后,信师信法,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以前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声明:我以前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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