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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茂春 我是1996年得法的。1999年7月20日后,我单位的恶党书记找当时学习法轮功的人谈话,并叫我们写书面材料、交大法的书。我当时被迫写了书面材料,写了符合恶党的一些话。对大法不忠,对老师不敬。声明:我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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