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本英
我在主意识不强的情况下,被恶党唆使签了字。严正声明:所签的字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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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9/25/138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