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洪俊
我在劳教所内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9/25/138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