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振祥
以前在公安局派出所,所写的一切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东西,全部作废。走好师父给安排好的每一步,加倍弥补以前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回到正法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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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9/26/138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