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洁 我是99年得法的。没得法之前,我身患多种严重的疾病,根本不能上班。严重的心脏病使我长期住院,非常痛苦,给家人和国家也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99年我开始炼法轮功,身体所有的病都好了,受益非浅。2000年,我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迫害,我被迫说了“不炼”的话,写了所谓的“保证书”,做了违背大法的事。真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严正声明:我在看守所、洗脑班、单位里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8月7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