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翠云
我1998年得法,炼功后身体健康。迫害开始后,产生了怕心,曾经在邪恶面前说“不炼了”等话。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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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9/27/138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