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齐玉珍
2000年10月27日,我上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一周期间,滚大板、印手印、签字。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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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9/28/138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