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曲荣
由于贴真相不干胶,被恶人举报,被非法劫持至派出所,被勒索钱财后回家,片警叫我签字,我签了。因此我声明:所说和签字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9/28/138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