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金香
我一九九九年以前学炼法轮功,7.20以后就害怕的不炼了。声明:我从前说过、做过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从新修炼,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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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9/28/138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