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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金明

    我在2000年时说过的违心的“话”,现在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1,96年好心人劝我炼法轮功。在这之前我身体是很差的,一年要住几次医院,当时我是抱着锻炼身体来的,所有的毛病都好了,实实在在强壮了,五年多来没花过一分钱医药费,这是事实,这无论对社会和个人都是大好事。我不能知恩不报。

    2、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凡炼过法轮功的人都深有体会,知道“善恶有报”的天理。

    3、法轮功要求炼功人要按照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去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所以修炼法轮大法只能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强制永远也改变不了人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2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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