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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秀霞 我是98年得法的。“7.20”恶党对大法与大法弟子非法迫害时,在我父母家,派出所和村干部拿着印好的“保证书”让我父母签字时(因我母亲不识字),让我代签。由于学法不深,用了人心对待此事,所以违心的替我母亲签了字。随着几年来的学法修炼,我认识到这是我修炼路上的一个污点。特此,我严正声明:我做的这一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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