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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许红格 由于本人学法不深,做了不该做的事。那是2004年9月1日我带着女儿去学校入学报名,当时学校要学生在一份反法轮功的字上签名,我女儿当时不愿签。为了她能入学,我就在后面推她示意她签字,在我的促使下女儿在纸上签了名。就这样只顾眼前私利,而犯下了不敬师、不敬法的罪过。我好后悔,严正声明以上行为作废。今后我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救度众生,以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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