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群英 一九九九年,恶党开始打压法轮功时,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要我写“认识”、交书,出于压力我写了“认识”,交了书。向恶党妥协,配合了邪恶,对不起大法。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