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雅坤
我在99年7.20后,交出过大法书,给退休办写过“保证”。通过看明慧周刊同修们写的文章后,我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特此声明: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洗刷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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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