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海华
我曾经被派出所非法拘留过,写过“悔过书”,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现在郑重声明:自己以前所写、所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