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春舫、于永华
99年7月,邪恶对大法实行疯狂迫害时,由于怕心,在高压逼迫下,我违心写了“保证不炼”的言词。严正声明:当时写的话一律作废。跟随师父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