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格、吕文爽、刘建民、张书敏
99年7月20日后所写的“不修炼大法”的保证全部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