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利娟
在邪恶的逼迫下,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