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崇森
以前所说、所写、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