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丽
99年72.0时,我交出过大法书,并写过“保证”,现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