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余欢秀、熊水妹、谢巧茹、章荷秀、黄桂英、郭益人
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