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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金华 2001年8月在“洗脑班”上,逼我写的“三书”,声明作废。8月5日我走上了天安门广场,打出横幅,上面写着“李洪志老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并高呼:“法轮大法好!”后来被警察抓到天安门派出所后,被送到“洗脑班”。面对邪恶、判刑,我妥协了……。回来后,我打坐时,音乐刚一起,我的泪水就流了下来……,心里感到对不起师父。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睡不好,吃不下。今后,我要加倍弥补,洗刷污点。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215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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