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乐兰 2002年至2003年期间我们全家人到劳教所看望被非法关押的女儿,恶警问我们“炼不炼法轮功?”,姑爷说“不炼”。在严正声明:姑爷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敬、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6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