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聚伍 我是1996年得法的。99年7.20时被中共恶党非法抓進县招待所,名曰“学习班”,实为洗脑。因为有怕心,最后写了“悔过书”。声明:我以前写的“悔过书”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16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