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琴
前几天我对派出所说过“不炼了”及对不起师父的话。我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139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