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淑梅
在邪恶的威逼高压下,所做、所写、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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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139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