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宝权
我以前学法不深,曾代夫人写了“不炼”的保证书,现声明全部作废。弥补过错,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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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139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