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友高、袁小成
以前曾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现声明作废。信师信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7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2/139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