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窦佩玲
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没能守住心性,在邪恶的压力下,写了“保证书”,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不负师尊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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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3/139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