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雪勤
在学校被迫在“反对法轮功”的东西上所签的名,声明作废。决心紧跟师父正法,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3/139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