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淑芳
99年7.20时,在中共恶党的打压和强逼下,迫使我写下了“不修炼”的书面保证,声明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3/139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