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革唤
今年5月份,我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抓捕。由于我不识字,它们逼迫我的家人写了“五书”,我不知写了什么,它们强迫我在上面按了手印。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8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4/139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