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海华
我今年在公安恶警逼迫压力下,一时糊涂向它们屈服,违心的写了“保证书”,现特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在正法中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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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4/139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