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秀花、冯小月
1999年7月20日,邪恶逼着写一份“悔过书”,我不会写字,让我女儿给我写了一份。现在声明:那份“悔过书”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4/139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