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剧兰
在派出所我儿子替我写下的各种背离大法的所谓“保证”,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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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4/139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