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薇
在邪恶迫害下,我以前所说、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修大法,加倍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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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4/139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