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景霞
我以前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做了对大法不利的事,按过手印。现在郑重声明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弥补过错。今后我要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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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5/139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