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梦遥、郑莲凤
过去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包括写过“保证”,曾在某种场合说过“不修炼了”的话)全部作废。我要好好修炼,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努力弥补我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5/139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