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秀华
在九九年九月写的“保证书”及二零零一年在劳教所被迫害期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加紧实修,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弥补过失,走正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5/139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