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秀英
“7.20”后交过大法书、师父法像、大法资料,还签过字。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做法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5/139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