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谭丽云
在恶警和家人的强压下,写下的“保证”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9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5/139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