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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琴 我是98年得法的,由于对法理解不深,在邪恶的迫害开始时,一时糊涂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违心签过字,交过大法书。从内心感到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从即日起,声明自己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从新跟上正法進程,做好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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