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敏
在大法遭到邪恶迫害时,我放松了修炼,以致停止了修炼。后来,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又回到大法修炼中来。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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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7/139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