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艳
在邪恶的高压下,说过和做过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在此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从新修炼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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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7/139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