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国芝
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师父安排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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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7/139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