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钱英
我曾写过“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声明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点,一定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0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7/139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