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满琼
在我还没有得法之前,大法弟子给我讲大法真相时,我由于受中共邪党的毒害,并不相信大法,因此还骂了大法。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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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8/139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