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雨阳
由于我自己执著心太重,被非法关押期间写了所谓的“悔过书”。现在我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大法,洗刷污点,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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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0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0/8/139652.html